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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现代职业学院

2016-10-21 16:10:44
  • 学校介绍
  • 单招章程
  • 单招计划
  • 考试内容
  • 联系学校
  • 单招时间
  • 招生录取
    总则
      学校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,教育部备案,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普通民办高等职业专科院校。
     学校全称为“四川现代职业学院”,英文译名为SICHUAN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,学校代码为14176,四川省内招生代码5191。
      办学地址:四川·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,邮编:610207
     学校以普通高职专科教育为主,同时举办应用型自考助学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。
     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,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各课程经考试(考核)成绩合格,毕业时由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具印颁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》。

     组织机构
     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院长担任,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相关工作,凡属考试、录取中重大问题,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。
     根据单独招生工作需要成立相关业务小组,分别负责报名审核、文化考试、面试技能测试、录取等相关工作。
     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,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、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,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。
     招生计划
      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、办学条件和学生就业情况为主要依据,由校内各教学单位提出建议方案,报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定,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。
      学校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,按规定向社会予以公布,同时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《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》中发布。
     若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,出现个别专业生源不足情况,学院可将未完成专业计划向生源充足专业进行调整。
     招生对象与计划
      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,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、中职学校毕业生、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应往届毕业学生。

    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
    序号 专  业 普通类 中职类 特长类
    人数 科类 人数 专业类型 人数 类别
    1 数控技术 50 文理(含艺体类) 70 数控技术应用、机械制造技术、机械加工技术及其它专业 25 1、技能类;2、体育类(足球、篮球、田赛项目、径赛项目);3、艺术类(美术、影视表演、播音主持、舞蹈、器乐、声乐)
    2 家具设计与制造 30 30 计算机平面设计、美术设计与制作及其它专业
    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5 40 电子与信息技术、电子技术应用、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及其它专业
    4 移动通信技术 40 40 电子商务、计算机应用、软件与信息服务、网站建设与管理及其它专业
    5 网络营销 50 50 电子商务、市场营销及其它专业
    6 旅游管理 50 50 旅游服务与管理及其它专业
     
     
    考试方式
    1、普通高中考生:文化考试(300分)+综合测试(200分),满分500分。
    2、中职、艺体、特长考生:文化考试(300分)+综合测试(200分),满分500分。
     文化考试
    十五条文化考试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合卷,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,试题分普高类和中职类,由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。根据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根据学生类型,对考试科目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和综合测试分学生类型划定权重,标准如下:

    类别 文化考试 综合测试 特长测试
    语文 数学 外语
    普通类 24% 16% 20% 40% /
    24% 20% 16%
    中职类 30% 18% 12% 40% /
    特长类 36% 12% 12% / 40%
     
      综合测试
    1、普通高中考生:着重综合素质面试,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、专业学习的适应性、心理素质、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、职业道德、团队合作、特长等方面,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。
    2、中职考生: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,按照相关中职类别要求,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、职业技能进行测试,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。
    3、艺体、特长类考生:根据考生所报类型,着重专业能力测试,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。

        录 取
          学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,由学校组织实施,考生被我校录取后,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相同待遇,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。
       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,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。
         录取原则,根据考生文化基础、综合测试成绩总分,录取专业按招生专业中报考学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,对同分段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。
        学校单独招生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主要依据,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。
         免试条件,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,可向学校申请免试,学生须填写《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》,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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